2020年湘潭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1-12-04 编辑:高招帮小莉
2020年湘潭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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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湘潭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正文

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的规定与要求,为推动校园体育运动开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充分发挥高水平运动队在大学生体育活动中的推动和引导作用,2020年,湘潭大学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项目为篮球、羽毛球、田径和男子足球。

招生计划如下:

项目

位置/小项

计划数

单考人数

二本线65%人数

二本线人数

男子篮球

内线

≤1

≤1

≤0

≤0

外线

≤4

≤1

≤3

≤0

女子篮球

内线

≤1

≤0

≤1

≤0

外线

≤4

≤0

≤4

≤0

羽毛球

男子

≤8

≤1

≤0

≤7

女子

≤11

≤3

≤0

≤8

田径

≤7

≤0

≤3

≤4

跨栏

≤4

≤0

≤1

≤3

≤5

≤1

≤1

≤3

投掷、全能

≤5

≤0

≤2

≤3

足球

非守门员

≤9

≤4

≤3

≤2

守门员

≤1

≤1

≤0

≤0

总计

≤60

≤12

≤18

≤30

(注:所有项目分为文化单独考试组、普通高考组两组报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组类别报考。具体各项实际招生数视生源情况和队伍建设情况确定,计划总数以教育部最后批复确认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各省(市)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其中足球项目要求省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全国(或国际)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之一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报名考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考生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证书项目必须与报名项目完全一致(田径小项目也必须完全一致),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2)以集体项目比赛成绩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应提供证明是否为主力上场队员。

(3)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以所在省高考报名证明表为准)。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4)符合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要求。如本省有相关体育专项测试,须取得测试合格。

(5)男子足球只招收11人制足球运动员。

(6)高中阶段比赛成绩有效时间为2017年9月至2020年1月。

(7)报考文化课单独考试组的考生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3.凡入学前曾在专业队注册并报名参加过各类专业赛事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2020年3月2日-2020年3月12日16:00,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统一网上报名。

2.考生须登录湘潭大学招生网,下载并如实填写《湘潭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体育专项测试报名表》(请仔细阅读表格下方备注)。报名表“照片”位置须粘贴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骑缝章),“运动训练简历、主要技术特点”栏须如实填写并由教练员签字确认,“中学推荐意见”栏须由考生所在中学校长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

3.报名附件要求:考生除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外,应按照以下要求和目录顺序上传审核材料:

(1)《湘潭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体育专项测试报名表》扫描件;

(2)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3)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中学公章的扫描件;

(4)近三年竞赛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中学公章的扫描件;

(5)竞赛成绩册和秩序册(封面及姓名页)复印件并加盖中学公章的扫描件;

(6)报名者本人的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等级证书截图;

(7)所购买的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扫描件;

(8)同等学力考生学习证明、成绩单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9)以集体项目比赛成绩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的主力上场队员证明(详见附件二)的扫描件;

(10)高考报名证明表截图或扫描件。

注:请严格按以上顺序将扫描的清晰电子图片粘贴在同一个word文件中(若文件超过上传限定大小,可分多个word文件),并重命名为“运动类型+运动员姓名(例:男子篮球李林)”,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附加材料位置,未按要求完成、上传文件图片不清晰、目录混乱的判为初审不合格。学校对所有考生报名材料进行统一审查。

考生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的信息、运动员技术证书与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项目及等级,三者应一致。

4.考生须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材料造假或不完整等所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

1.资格审查: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依据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并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初审合格名单将在“湘潭大学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初审合格考生暂定于2020年3月27日(具体确认时间视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情况而定,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湘潭大学本科招生网)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服务大楼109室)进行现场确认复核,采集照片,领取准考证及相关资料。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

(1)《湘潭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体育专项测试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中学公章;

(4)近三年竞赛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中学公章;

(5)竞赛成绩册和秩序册(封面及姓名页)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中学公章;

(6)报名者本人的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等级证书截图打印件;

(7)所购买的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原件和复印件;

(8)同等学力考生学习证明、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需盖公章);

(9)以集体项目比赛成绩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的主力上场队员证明(详见附件二);

(10)高考报名证明表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五、文化课考试及体育专项测试

1.文化课考试

凡符合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课考试,相关安排与要求见《关于做好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部分项目统测和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26号)。其他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体育专项测试

(1)考生测试前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2)考生须交纳测试费(200元/人)。

(3)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标准严格按照学校制订的《湘潭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体育专项测试评分标准》执行(详见附件三)。

(4)应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交相关材料,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5)测试时间安排

学校暂定于2020年3月27日-29日进行考生资格现场确认和体育专项测试(具体现场确认和测试时间视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情况而定,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湘潭大学本科招生网),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测试,否则视为放弃测试资格。测试中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取消测试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以及上级招生部门。我校对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从严查处舞弊行为。

3.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确定办法

学校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文化单独考试组和普通高考组两组,分组分项目计划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4.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

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在“湘潭大学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按照教育部规定将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集中公示。公示和复核通过后,将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市)招办备案。

六、录取办法

1.文化成绩要求

根据分项目招生计划,在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中,按照以下原则分组分项目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1)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学校将择优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

(2)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优秀,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65%者,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3)其余拟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

(4)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5)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将按照该省考试院公布的选考科目执行。

2.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湘潭大学招生网”网站公示。

3.志愿填报

拟录取考生须按照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在相应批次正确填报高考志愿,志愿未填报或填报错误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专业确定原则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专业原则上应在当地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中所提供的专业内进行选择),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志愿以高考报名系统填报的为准。

注:具体专业名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选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与高考要求一致。

七、入校复查

1.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2.高水平运动员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或经核实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后须遵守高水平运动队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八、监督机制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选拔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31-58298658。

九、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服务大楼111室)

邮编:411105

电话:0731-58293275,58293451,58298913(传真)

湘潭大学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xtu.edu.cn/

E-mail:zhaosheng@xtu.edu.cn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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