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1-12-04 编辑:高招帮小莉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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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正文

第五章 选拔程序

第十八条 资格审查:由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和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根据学考成绩总分进行成绩评定,满分100分,评审成绩原则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择优确定获得学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如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6倍则全部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

第十九条 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要求缴费后打印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学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

第二十条 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学生是否具备适应学习该专业的语言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素质等。综合测试结束后,按不超过专业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届时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第二十一条 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二条 入围考生须参加2020年高考,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将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填为第一志愿,且所填报的专业须和入围名单中的专业一致,否则无效,学校只招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三条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学校综合测试成绩

高考总分

20%

20%

60%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E等及以下不计分。

第二十四条 投档规则:按招生专业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高考英语单科分数、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

第二十五条 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专业总人数的85%以内。

第二十七条 其他要求

1.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2.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第七章 入学复查、收费标准等事项

第二十八条 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收取招生考试费140元/人;缴费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 6月18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免收报考费,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概不退还。

第二十九条 收费方式:方法一:支付宝缴费,具体流程为:(1)登录支付宝输入“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查找学校的缴费生活号或直接用支付宝扫码登录;(2)关注学校支付宝生活号;(3)进入缴费大厅点击学杂费(报名费);(4)输入身份证号,核对应交额;(5)确定支付。方法二:通过扫工商银行的二维码缴费,具体流程为:

(1)用微信扫一下二维码;

(2)输入学生的身份证号码完成缴费;

(3)核对姓名、金额后,点“确认支付”。

(宁波市的学生持开通“工银e支付”的工行储蓄卡缴费。未开通“工银e支付”可直接到当地工行柜台办理开通业务后缴费。)

第三十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正式学籍。从2019年开始,以“三位一体”形式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2000

咨询电话:0575—88343001、88343002、88343003、88343004、88343005

招生网址:http://zs.zyufl.edu.cn

学校主页:http://www.zyufl.edu.cn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如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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