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1-12-04 编辑:高招帮小莉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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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正文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学校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自觉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十四条 普高招生考生、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T,分科类按各专业的实际招生计划数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录取分数线,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同时根据考生总成绩T确定各专业计划数300%的备录取考生名单。

如某专业拟录取人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该专业实际拟录取人数的90%确定拟录取名单(保留整数,遇小数点进1),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届时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确认是否被我校录取。

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则相应名额备录取考生根据总成绩顺序依次转为拟录取。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需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 若某一专业同类别录取最低总成绩T相同时,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素质特长项赋分、文化成绩、文化成绩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录取,文化成绩单科顺序排列:语文、数学、英语、技术、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若依然相同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次按素质特长项赋分、职业技能考试操作成绩、职业技能考试理论成绩(只针对烹饪类考生)进行排序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所有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其中中外合作专业:电子商务(中美合作)、市场营销(中法合作)及物流管理(中美合作)专业采用英汉双语教学。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七条 凡被我校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 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信息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已录取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和单独考试招生,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我校负责考生未录取原因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解决。

第七章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十九条 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所有参与高职提前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第二十一条 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71-58108031、58108032。

第二十二条 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素质特长项申请,如有各类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之规定进行处理,即: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素质特长项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浙价费〔2014〕240号和浙价费〔2016〕209号)的标准和有关规定,高职提前招生录取考生学费与高考录取的高职生相同。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建立了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第二十五条 提前招生的学生,进校学习后,可以申请转专业(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只能在大类范围内转,普高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仅限在中外合作项目的专业之间转),具体操作根据学校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须对有关安排进行适时调整的,另行通知。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70号

邮编:310053

学校官网:www.zjbc.edu.cn

招生信息网:www.zjbc.edu.cn/zs

招生官方微信: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zjbczs)

招生热线:0571-58108888、58108080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提前招生实施进程安排

(一)5月11日-6月2日下午17点,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或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网络报名。

(二)5月31日17点前,申请素质特长项赋分考生登录招生信息网(www.zjbc.edu.cn/zs)在线递交材料(填写赋分申请表、自行上传获奖证书原件)。

(三)6月3-5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素质特长项赋分名单,并公示。

(四)6月8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各专业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名单,并公布录取情况。

(五)6月10日,学校将考生(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递交至服务平台。

(六)6月12日,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确认。

(七)6月13-17日,每日更新备录考生是否转为递补拟录状态,备录取考生根据进程选择确认。

(八)6月20日,网上录取结束。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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