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1-12-04 编辑:高招帮小莉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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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正文

第八章 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一)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招生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三)根据考生总分,各专业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名单。按计划数与拟录取数1:1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按计划数与备录取数1:5确定备录取考生名单(遇该专业备录人数不足计划数的5倍时,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备录名单)。

(四)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将经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备录取考生名单报送至浙江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双向选择。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它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拟录取资格。当专业计划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学院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五)总分相同,按照下列规则确定“拟录取”和“备录取”名单。

1.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

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素质特长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优先排序录取。若上述二项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学业水平测试数学、物理、技术、化学、语文、外语折算成绩和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排序。若再出现同分,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次按素质特长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操作成绩进行优先排序录取。若再出现同分,根据学生提交个人陈述书进行优先排序录取。

2.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

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素质特长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优先排序录取。若上述二项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学业水平测试技术、数学、物理、语文、地理、外语折算成绩和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排序。若再出现同分,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次按素质特长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操作成绩进行优先排序录取。若再出现同分,根据学生提交个人陈述书进行优先排序录取。

3.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

依次按素质特长成绩、照片和视频考核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优先排序录取。若上述二项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学业水平测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排序。若再出现同分,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次按素质特长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操作成绩进行优先排序录取。若再出现同分,根据学生提交个人陈述书进行优先排序录取。

(六)其他说明

1.如参加该专业测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实际参加该专业测评人数的90%录取(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

2.学院各专业开设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3.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须对有关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的,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 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提前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录取考生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入学手续。

已被我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后续各类普通高校招生;未被

录取的则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正常录取。

第九章 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第十三条 学院成立由校领导、监察人员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院提前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四条 学院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五条 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申请报考,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六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电话:0577-85108020。

第十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

第十八条 本章程经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照片和视频拍摄要求》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

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照片和视频拍摄要求

一、照片拍摄要求

1.拍摄要求

(1)近一个月内拍摄照片提交两张,两张照片均要求素颜。一张要求为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一张为全身正面站立照,要求女生着裙装,裙子在膝盖上下3CM(参考姿势:两眼正视,两臂自然下垂,两脚并拢)。头发应盘发露出前额及耳朵(短发请露出前额及耳朵);男生着正装(衬衫西裤),刘海不覆额。

(2)照片格式限定为JPG格式,不小于2MB;

(3)可以用手机、相机等拍摄,要求图像清晰真实,禁用各种美颜、美化、滤镜功能,禁后期利用软件修图。

2.内容要求:照片中不得出现与考生姓名、毕业院校等任何与考试无关的文字或符号。

3.提交材料命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证件照

身份证号+报考专业+全身照

二、视频拍摄要求

1.拍摄要求

(1)视频时长3-5分钟,可以用手机、摄影机等录制,要求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楚,禁用各种美颜美化工具,能较全面真实反映考生展示情境。

(2)视频限定为 MP4格式,大小在300M以内。

(3)拍摄画面需涉及全身。女生可化淡妆,着正装裙装(裙子在膝盖上下3CM),头发应盘发露出前额及耳朵(短发请露出前额及耳朵);男生着正装(衬衫西裤),刘海不覆额。

(4)提交的视频材料必须为同时间、同地点一次性整段录制,不能对提交的整段视频材料进行美颜、滤镜、特效合成等处理,否则视为无效处理。

(5)视频不用片头与片尾,视频中不得出现与考生姓名、毕业院校等任何与考试无关的文字或语音信息。

2.内容要求

(1)自我介绍:可以用中文或英文介绍,介绍中请包含身高、体重信息,介绍中不可涉及个人姓名、学校等信息;

(2)形体礼仪展示:绕场一周回到原位鞠躬(绕场直径3米左右,全身拍摄);

(3)语言表达展示(5月31日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内容)。

3.提交材料命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视频

三、材料提交要求

建立以“身份证号+报考专业”命名的文件夹,文件夹压缩格式RAR或ZIP,于6月1日-6月2日17:00前发送到学院指定网盘。文件夹内包含如下材料:

1.身份证号+报考专业+证件照

2.身份证号+报考专业+全身照

3.身份证号+报考专业+视频

4.身份证号+报考专业+身份证正面

5.身份证号+报考专业+身份证反面

温馨提醒:学院在5月31日以短信告知考生资料上传地址和账号密码,考生严格按照要求命名上传资料。网盘文件夹仅保留一个压缩文件,请考生不要重复上传,否则以最新上传压缩文件夹为准。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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