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1-12-04 编辑:高招帮小莉
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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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正文

第五章 选拔程序

第十八条 书面评审:

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计划数的6倍。

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符合报名条件证书的考生,经专家委员会认定,优先直接获得“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

书面评审结果将在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第十九条 综合素质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专业潜质和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将在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十条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00至6月1日16:00;

2.材料邮寄时间为从报名时起至6月1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3.书面评审时间:6月15日前完成;

4.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6月16日至6月26日16:00;

5.综合素质测试通知书打印时间:7月3日9:00至综合素质测试前;

6.综合素质测试时间:7月14日(周二)(是否提前现场确认视实际情况而定,具体以通知为准)。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一条 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的报名和考试,考生的高考成绩须不低于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考第二段分数线的85%,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类)范围内,且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否则无效。

第二十二条 成绩核算: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5%+高考总分×60%”计算,三项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进行计算。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A等计10分,B等计9分,C等计8分,D 等计7分,共10科。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 专业投档:

学院按招生总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类)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调剂(调剂时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学院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类);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类),直至满额。

第二十四条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总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七章 入学复查、收费标准等事项

第二十五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院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报名费不予退还。学校不设现场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缴费办法以报名网站公告为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院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择优录取。选拔录取工作由中国计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6836044。

第二十八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考生存在的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1-86836066

传真号码:0571-86836014

电子邮箱:zsb@cjlu.edu.cn

本科招生网:zs.cjlu.edu.cn

学院网址:xdkj.cjlu.edu.cn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8

第三十条 学院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本章程由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原公布的有关“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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