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1-12-04 编辑:高招帮小莉
淄博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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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正文

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

已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其中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开展。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高中学业成绩不合格者不得报考。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类考生报名条件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

第十四条 报考要求

1.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要求,均按照《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退役士兵报考单独招生,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

2.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3.春季高考考生报考我院单独招生,考生类别要与报考专业类别一致,不允许跨类别报考。兼报春季高考与夏季高考的考生在报考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时,只能选择一个考生类别报考,不可重复报考。

4.考生可报考1个专业志愿,不设调剂志愿。

5.免试录取规定: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已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均可向我院提出录取申请。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5月20日前向我院招生办公室报名并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免试申请表及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经我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录取试点院校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 1 所试点院校。

联系电话:05332342033

6.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要求:

(1)无违法无违纪记录;

(2)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较佳;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无明显的“O”型和“X”腿,无纹身;

(4)语言表达清晰,普通话发音标准;

(5)无色盲、无色弱、无斜视;

(6)身高要求:

空勤方向(空姐、空少、安全员):男生175cm-184cm,女生164cm-174cm;

地勤方向(国门迎宾、值机、安检、托运、要客部):男生173 cm -185 cm,女生163 cm -174 cm;

商务外派、邮轮、高铁方向:男生172 cm以上,女生162 cm以上。

第十五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及缴费时间:考生报名、准考证打印及考试安排见学校招生网站。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报名,(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时间为5月21日至24日。

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网站http://zb.zbvc.edu.cn/随时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及注意事项,缴纳报考费。报考费各专业均为100元(参照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标准)。不接受现场报名。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也要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因考生操作失误造成报名不成功的,由考生本人负责。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报名缴费结束后不允许再更改院校志愿及报考专业,报考费概不退还。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类考生报考单独招生,为便于安排教学,仅限报考如下专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市场营销、老年服务与管理。

(2)网上公示审核通过考生名单:报名缴费结束后,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

第五章 考试办法及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命题、考试与评分

1.命题:考试试题及评分标准,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命制。

2.考试:采取网上考试(测试)的方式。

3.评分:依据《淄博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办法和程序评定,学院纪检督察部门对考核、评分全过程实施监督,确保考核、评分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单独招生考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网上考试),总分300分。

综合评价考试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职业适应性测试(网上考试),总分300分。

考试时间:6月1日,具体考试安排见学院招生网页。

分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要求与实施细则,请于5月24日后登录我院招生网站查看。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学院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优先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再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退役军人单独招生计划单列,单独排序录取。

2.录取未满额的专业,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对于生源充足的特色专业,优先调入招生计划。

3.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及专业体检要求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公示预录取名单:6月5日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时间如有变动,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为准)

5.6月8日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7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如有变动,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为准)

6.依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需要按要求签订承诺书。

7.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一般不再调整专业。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淄博职业学院2020级新生(除中外合作专业、校企合作专业以及联合办学外)学费收取执行学分制学费。

按照山东省发改委、财政厅下发《关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等15所高等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事项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805 号】文件中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100元/学分)标准执行,基本学分数具体参照学院2020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物联网应用技术(校企合作)收费标准9000元/年;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校企合作)收费标准8800元/年;建设工程管理(校企合作)收费标准8000元/年;电子商务(校企合作)收费标准8800元/年;国际商务(校企合作)收费标准8800元/年;市场营销(校企合作)收费标准7800元/年;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校企合作)收费标准8800元/年;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校企合作)收费标准8800元/年;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校企合作)收费标准9600元/年;动漫制作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8600元/年。

收费咨询电话:0533-2348079

住宿费按山东省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

自 2020 年起,对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 号)中的有关政策不再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新生与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一起入学,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淄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类考生教学安排

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群体实施分类教学,在标准不降的前提下,单独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习时间和多元教学模式。

第二十四条 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新区联通路西首 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55314

招生信息网:http://zb.zbvc.edu.cn/

电话:0533-2348111、2342088、2821888、2342033(传真)

电子邮箱:zb@zbvc.edu.cn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因时间紧张,所有关于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淄博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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