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2-01-27 编辑:高招帮小莉
烟台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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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法学院 正文

烟台大学法学院始创建于1984年,前身是由北京大学法律系直接援建的烟台大学法律系,刑法学教授杨殿升为第一任主任;民法学教授郭明瑞为第二任主任;刑诉法学教授汪建成为第三任主任。1999年由系改院,民法学教授房绍坤为第一任院长,法理学教授汤唯为第二任院长,经济法学教授金福海为第三任院长,民法学教授张平华为第四任院长。

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62人,其中教授19人,副教授13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3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享受国务院津贴的教师4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十大优秀法学家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人;有2位教师先后兼任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有6位教师在全国性学术团体中担任常务理事以上职务,有两位教授荣获“山东省社科科学突出贡献奖”,两位教师荣获“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称号,2名教师入选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首批百名高层次人才。

除专任教师外,法学院聘请一批海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客座和兼职教授,形成了一支由海内外名师组成高水平兼职教师队伍。聘请奥地利国家科学院院士、欧州侵权法研究院创始院长Homulet Koziol教授、英国Bristol大学法学院Ken Oliphant教授、英国林肯大学法学院院长Dunken French教授、加拿大麦吉尔大学李国利教授、台湾东吴大学校长潘维大教授等为客座教授,聘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名校的多名学者担任客座教授,此外还从司法实务部门聘请了一批具有深厚学术造诣以及丰富实践经验的学者和法官担任兼职教授。 

法学院设统一的法学本科专业,自1985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12年增设知识产权本科专业,2013年中美合作办学法学本科专业(区域犯罪信息分析方向)开始招生。烟台大学法学院始终坚持教学的中心地位,不断强化实践教学,努力探索并建构行之有效的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多元、立体化的教学改革总体思路,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的要求,坚持厚基础、宽口径,强化学生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

2012年法学院获批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3年法学专业获批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并入选山东省名校工程试点专业;2013年依托法学院设立的烟台大学文科综合实训中心获批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法学院现有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36所,2013年“烟台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获批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引领示范本校其他专业或同类高校相关专业及实践基地建设。在质量工程建设方面,法学院在已有的教育部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民商法国家级教学团队、民法国家级精品课和4门山东省精品课、9门山东省成人教育品牌专业特色课等质量工程项目的基础上,2013年民商法学入选首批120门中国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2001年法学院成立英美法研究中心,自2006年起已连续开办7届英美法方向班,由具有美国律师资格和JD学位的外籍教师授课,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目前累计培养学生500余人。法学院不断创新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扬弃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法,导入探究式、启发式、讨论式、比较法、案例法等适合于法学专业特点的先进教学法,利用已经建立的法学实训教学中心、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等实践教学平台,逐步加大并完善与实务部门互相聘用、联合培养的机制。
烟台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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