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工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发布时间:2021-12-04 编辑:高招帮小莉
皖江工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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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江工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正文

一、学校全称:皖江工学院(原河海大学文天学院)

二、学历层次:全日制本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大道333号

安徽省郑蒲港区河海中路666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要求的范围执行。

3.对有选测科目的省的考生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投档分)后等级的办法排序进行专业录取。

4.报考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的考生,须通过考生所在省级专业测试,且色弱,色盲者不予录取。

5.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录取政策和规定执行。

6.我校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并达到相应水平。

7.专业确定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填报志愿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8.学校认可相关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加分。

9.身体要求:学校招生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0.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1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地的省招生主管部门。

六、颁发证书

本科学生学业合格者由“皖江工学院”具印颁发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皖江工学院”学士学位。专科学生学业合格者由“皖江工学院”具印颁发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我校本专科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如遇收费标准调整,则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八、奖助措施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学生获奖率30%以上;同时为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制度。

2.学校执行相关省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九、联系方式

校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大道333号

安徽省郑蒲港区河海中路666号

联系部门:皖江工学院学工部

邮编:243031

招生咨询热线:0555-5228888 0555-5222222

传真:0555-5222666

学校网址:

皖江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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