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职业学院2020年单招和综评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1-12-04 编辑:高招帮小莉
威海职业学院2020年单招和综评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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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职业学院2020年单招和综评招生章程 正文

第七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的,学院依照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一年按10个月计算)。

第二十七条 山东省内学生实行学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威海职业学院除了采取了针对特困生的学费减免措施之外,专门制定《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办法》,为部分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八条 威海职业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级精英奖学金、院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等。

第八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九条 被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学院将组织入学考试,针对成绩排名与在线考试名次差距较大的考生,将启动作弊调查程序,经查明有考试违规行为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威海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威海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威海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科技新城(初村北海)

邮政编码:264210

传 真:0631-5711165

学校网址:http://www.weihaicollege.com

第三十三条 考生对考试、录取过程中产生的疑问可进行申诉,对公布的考试成绩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复核。招生监督与申诉电话:0631-5710139,邮箱:jw5710139@163.com。考试成绩复核电话:0631-5700569、0631-5710839 ,邮箱:zrshe1997@163.com。

第三十四条 考生考前要签订诚信承诺书,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三十五条 被录取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职工、在岗职工学制3到5年,学院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采取线上和线下、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分类培养,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00学时(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威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威海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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