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招办关于做好2021年12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5 编辑:高招帮小莉
天津市高招办关于做好2021年12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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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招办关于做好2021年12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正文

各区教育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津教委〔2016〕17 号)、《关于 2020 年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时间安排及试卷结构说明的通知》(津教中小函〔2019〕7 号)等文件要求,2021 年 12 月将举行思想政治、物理两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性考试”)。现将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的高二、高三年级在校生的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3 日至 5 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二、报名程序
1. 报名单位通过“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复核学生报考信息、完成考试科目选择,对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学生的信息进行增添和修改,学生如需更改系统内的姓名和证件号码,需向区招办提供变更申请书和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2. 报名单位对学生报考信息进行学籍、本人照片与身份 证照片的核对,确认无误后上传区招办。
3. 区招办审核各报名单位上传的报名信息,如有问题,点击“驳回”按钮,报名单位重新进行复核,无误后,再重新上传区招办。区招办确认无误后,上传市高招办。
4. 报名结束后,各区招办将报名情况统计表、考点考场安排表、考点基本情况表、考点主考名单、试卷用量表等材料(以电子版、纸介质形式)于 11 月 30 日前报送市高招办。

三、报考选科要求
2020 级高二年级学生在思想政治、物理 2 门科目中选择 1或 2 门参加合格性考试。2019 级高三年级学生在思想政治、物理 2 门科目中选择未考或未合格科目参加合格性考试。外省市转入本市普通高中的学生,若已取得转出省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的“合格”成绩,经市高招办认定后, 可不再参加本市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若学生本人申请参加本市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其原成绩不再予以承认。具体认定办法和程序按照《市高招办关于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入认定管理办法》(津招办高发〔2019〕9 号)文件执行。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2 月 30 日
8:30-9:30 思想政治
10:30-11:30 物理
物理科目实验操作、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的合格性考查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全市统一制定的考核目标、考核范围和考核要求组织命题,由各普通高中学校具体实施,于 2021 年 12月 31 日前完成并报送成绩。

五、工作要求
报名是合格性考试的基础性工作之一。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高管理水平,加大服务力度,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学生报名信息的采集、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六、补充说明
拟认定为高中阶段同等学力的考生,报名参加 2021 年 12 月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认定考试的有关事项,见《关于做好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认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附件:1.2021 年 12 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日程
2.2021 年 12 月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认定考试时间安排
3.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规定
4.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籍号编制办法
 
(此件主动公开)
2021 年 11 月 5 日

 
 
附件 1

2021 年 12 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日程

工作时间 工 作 内 容
 
11 月 3 日—5 日
各区招办组织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年级在校生报名。
 
 
11 月 30 日前
各区招办完成报名考生信息的核对、汇总及安排考点、选聘考点主考等工作;
各区招办将审核汇总后全部考生的报名信息上传;
各区招办将本区报名情况统计表、考点考场安排表、考点基本情况表、考点主考名单、试卷用量表等材料加盖区招办公章后(以纸介质、电子版形式)报市高招办。
12 月中旬 市高招办统一编排考场。
 
12 月 26 日
考生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 根据提示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
12 月 30 日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12 月 31 日前
完成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物理实验操作、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的考查并报送成绩。
2022 年1 月上旬 全市统一评卷。

 
 
附件 2

2021 年 12 月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认定考试时间安排

一、面向拟报名参加 2022 年普通高考,申请认定为高中阶段同等学力的考生
时间 安排
 
11 月 1 日—10 日
登录招考资讯网,通过“天津市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1 月 11 日—15 日
持户口簿、身份证和初中毕业证书原件, 到普通高考报名确认单位,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12 月 26 日
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根据提示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
 
12 月 29 日—30 日
参加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 7 门科目单独组织的认定考试
 
12 月 30 日
参加思想政治、物理 2 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二、面向拟报名参加 2023 年及以后普通高考,申请认定为高中阶段同等学力的考生
 
时间 安排
 
11 月 19 日—20 日
登录招考资讯网,进入“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认定考试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11 月 22 日—23 日
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到户籍所在区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 确认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12 月 26 日
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根据提示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
 
12 月 30 日
参加思想政治、物理 2 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附件 3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规定

1. 普通高中在校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学籍所在中学负责, 中学校长是本校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拟认定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区指定的报名单位负责,报名单位负责人为资格审查的第一责任人。区招办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招办主任是本区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2. 各报名单位须对所有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于不 接受资格审查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者,不得让其参加考试。
3. 各报名单位须认真核对转入考生的报名信息,编制考 籍号,匹配报名照片,确认无误后通过“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4. 各区招办对报名单位上传的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复查、 汇总,确认无误后上报市高招办。
5. 各报名单位须按规定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要将 审查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安排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人员须严格按照工作规定,逐一审查每位考生的资格,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附件 4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籍号编制办法

1. 考籍号由 12 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格式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第 1-3 位代码如下:
 
101 和平区 102 河东区
103 河西区 104 南开区
105 河北区 106 红桥区
107 滨海新区(塘沽) 108 滨海新区(汉沽)
109 滨海新区(大港) 110 东丽区
111 西青区 112 津南区
113 北辰区 221 宁河区
222 武清区 223 静海区
224 宝坻区 225 蓟州区

滨海新区(海滨教育中心)使用滨海新区(大港)的代码109。第 4-5 位为考生入学年份的后两位。2021 年,此两位应为“21”。第 6-9 位为学校代码。标准参照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编制的代码。第 10-12 位为考生的顺序号码,范围为 001—999。超过 999的顺序号码由报名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2. 各报名单位依据考籍号的编制办法,为具有本市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编制考籍号,并做好记录。考籍号编制要准确, 与考生本人对应一致,不得出现重复、错误。
3. 对于拟认定高中阶段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考籍号第 4-5位统一设置为考生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年份的后两位,如:2021年,此两位应为“21”;2022 年,此两位应为“22”, 后续拟认定高中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考籍号编制办法以此类推。户籍所在区报名单位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将拟认定高中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考籍号第 6-9 位统一设置为与学校代码相区分的四位数字。其他格式与普通高中在校生考籍号编制办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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