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职业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1-12-04 编辑:高招帮小莉
苏州职业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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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职业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正文

学校代码:江苏省:1270(普通类、艺体类代码)

1470(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代码)

1675(中外合作办学代码)

省外:11054(国标),各省省标以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学校全称:苏州市职业大学(苏州职业大学)

校址校区:苏州市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06号

学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公办)

类型:公办

批准成立时间:1981年

批准单位: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

一、学校简介

苏州市职业大学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苏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11年的苏州工业专科学校。自1981年成立以来,秉承“勤、勇、忠、信”的校训,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成为区域品牌院校。学校以确立“一个目标定位”、把握“两个基本立足点”和实现“三个全面提升”为总体思路,立足成就学生、立足成就教师,全面提升内涵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创新发展活力、全面提升服务地方能力,全力建设一所立足苏州、面向江苏、辐射全国,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应用型地方本科院校。

学校现有石湖、干将路、潭山和吏舍弄四个校区,占地面积1262亩,校舍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49.11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3亿元。设有12个学院(部),开设了涵盖理工、文史、艺术、师范、体育等科类共64个专业,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2973名。专任教师776名,其中正高职称60名,副高以上职称34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44.07%,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73.20%;有江苏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3人,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20人,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32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

学校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为己任,围绕地方产业发展重点和社会对紧缺人才的需求,深入推进教学改革,构建打造人才培养特色。有教育部重点专业和教改试点专业3个,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群3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9个, 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a类项目1个。省级优秀/精品课程8门次,省级优秀课程群1个,“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教材12部,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9部,省重点教材7部,教师主参编各类教材300余部。学校建有集教学、培训、服务于一体的校内综合实训基地282个,其中教育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个,省级实训基地3个;与上海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著名企业实现了校企深度合作,建有319个校外实训基地。

学校致力科研创新突破,坚持科技创新与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紧密结合,坚持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协调推进。建有2个省级工程中心、3个省级研究所(基地),5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平台)、25个校级重点实验室(研究所)。近五年来,获国家、省、市科研项目346项,其中承担或合作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8个、省部级项目24个;获省市两级科研成果奖101项,其中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一项,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两项;授权发明专利192项,知识产权数连续多年位列全省同类高校前列。学校在多个领域为地方经济建设、政府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并承担课题研究,为苏州古城墙恢复重建、山塘文化保护、刺绣传承与创新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注重国际合作与交流,围绕地方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积极引进境外优质资源,先后与加拿大乔治布朗学院、新西兰国立理工大学、澳大利亚启思蒙学院、澳大利亚坎根学院、德国北黑森州职业技术学院、英国博尔顿大学、新加坡沙顿商学院、日本金成学院等国外高校在共建专业、课程合作、教师交流、学生交换、学分互认等方面开展了有效合作。在校长期外教10名,其中1人获得国家友谊奖,3人获得省市级荣誉。

学校先后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首批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模范教工之家、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苏州市职业教育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先进学校等称号。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是首批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二、专业招生计划:

今年我校将面向江苏、山东、浙江、安徽、山西、河南、甘肃、贵州、四川、湖南、 广东、广西、重庆、云南、江西、西藏、福建、湖北、陕西等省招生。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公布的计划。

三、招生条件:

凡符合《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要求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录取规则

1.对英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英语,其它专业不作要求。

2.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

3.学校对普通类考生采取文理科分开录取的省份。采用划定两条录取线的录取方式,即对文、理科分别设定计划及划定录取分数线。

4.学校对江苏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CC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作要求),必测科目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5.对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排序方法按“等级级差”的方法进行排序,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

6.对江苏省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二项必须合格;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要求C级及以上,后三项单项达到a级且前三项均为合格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

7.除江苏省外,其余各省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办法执行各省的具体要求。

8.艺术、体育类考生使用各省统考成绩录取,美术类成绩按文化加专业总分排序,具体录取原则按各省对不同科类的要求执行。

9.执行照顾加分政策,对照顾加分投档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特殊情况经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五、学费标准:

学费:按江苏省规定的公办专科院校收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1500元/年

代办费:按实收取(多退少补)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毕业后由苏州市职业大学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七、联系电话:

0512-66507345,传真:0512-66507345,邮编:215104

八、网址:

www.jssvc.edu.cn

九、考生须知:

我校从1998年开始实行学年学分制,建立了具有弹性的学习制度和教学管理机制。学生可按照个人的兴趣特长,自主安排学业进程,学生修完规定的学分,可提前毕业。

我校学生住宿采取公寓化形式,公寓均为四人间,每间有独立的卫生间、洗漱间、书柜、衣橱、写字台、网线、空调,开通电话,同时学校提供统一配置的学生生活用品(包括床上用品),供学生报到时自愿购买。学生入学时只需携带衣物和少量必须的用品即可。新生入住由校后勤服务总公司统一安排。

按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学生可以在第三学年自愿报名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转入全日制本科院校学习,毕业后颁发本科院校毕业文凭。还可在第二学年报名参加“专接本”考试,通过者第三学年开始在本校学习二年,合格者取得本科文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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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cnjiao.net/szzydx/69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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