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1-12-04 编辑:高招帮小莉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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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正文

第六章 测试办法

一、测试形式及内容

学校选拔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不同专业(类)的考评专家组,根据培养目标与专业特点,结合命题专家组命制的考题,进行分专业(专业类)网上测试,网上测试采取网上面试的形式,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

二、测试办法及成绩确定

1.单招考生:进行网上测试,满分100分,测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2.综合评价考生:

(1)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比60%;

(2)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占比10%;

(3)考生网上测试成绩,占比30%。

三者的综合成绩即为考生综合评价招生最终成绩,满分100分。

三、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

(1)模拟测试

为帮助考生熟悉网上测试操作步骤,保障网上测试工作正常进行,正式测试前将组织模拟测试,所有考生按照要求登录我校指定的测试平台,进行在线模拟测试,具体模拟测试时间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学校公众号发布。

(2)正式测试时间

时间:2020年6月1日-3日

2. 测试平台:钉钉视频会议,备选方案腾讯视频会议。

农村和贫困地区等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由我校协调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免费提供考试条件保障。

第七章 录取规则

一、录取程序

(一)录取原则

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分招生类别(单独招生普通类(含下岗职工、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单独招生退役士兵类、综合评价招生三类)按考生志愿分专业(类)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划定专业录取线;允许调整单独招生普通类、综合评价招生类别间计划和专业间计划;单独招生退役士兵类严格按照计划录取,如有超计划报考不再增加计划,如有剩余的计划可以调整至其他两个招生类别。

(二)确定预录名单

录取室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录取规则提出预录名单,交由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公示预录名单

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三天,公示结束后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审核通过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后不再接受考生申诉。

(四)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今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二、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校提出免试申请,经我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可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

三、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八章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学制、修业年限及教学安排

一、学制及修业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一般为三年,可适当放宽至6年

二、教学安排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院校扩招和学生培养管理的通知》(鲁教职函[2019]9号)等文件精神,针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生源特点,学校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确保总学时不低于2500,其中,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学校将采用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安排教学工作。

第九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一、报名考试费80元(按照鲁价费函〔2016〕95 号文件规定标准,报名费30元/生,面试费50元/生),于考试前在我校官方网站缴纳。

二、退费规定按照鲁政办字字【2018】98号文件中的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三、奖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为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根据鲁政发[2007]41号、财政[2007]90号、鲁政办发[2008]66号关于政府助学金、奖学金、助学贷款的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国家助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奖励标准依学生个人家庭经济状况分为三档,分别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人/年,获得资助比例为全校在校生总人数的14%;国家奖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奖励额度为8000元/人/年,资助比例为在校生人数的2‰;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奖励额度为6000元/人/年,资助比例为1‰;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4%,奖学金与助学金不可兼得。

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申办一次,每年申请的贷款额1000-8000元不等,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在完善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有关规定的同时,学校还为贫困生设立多个“圣翰之光”助学岗位,为在校学生提供了勤工俭学的机会,确保家庭贫困的在校生顺利完成学业。其他生源地学生可根据当地政策申请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出具在学证明。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学生(大二年级、大三年级)可参评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参评比例为大二、大三在校生的1‰和0.5‰。毕业时优秀学生可参评山东省优秀毕业生,参评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5%。根据学校规定,学生可参评职业素养优秀学生、专业理论学习标兵、专业技术操作能手、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毕业生等七类荣誉称号,参评比例在15%-40%之间。

自 2020 年起,对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 知》(鲁教学字〔2017〕12 号)中的有关政策不再执行。

第十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一、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统一入学,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我校相关学籍规定处理。

四、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一章 附则

一、本章程自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章程由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7996688 87806688

投诉监督电话:0531-87596666

传 真:0531—87996688

学院网址:http://www.sdshxy.cn

邮政编码:250316

电子信箱:suu_2013@163.com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明发路1666号

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校网站:http://www.sdshxy.cn或相关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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