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1-12-04 编辑:高招帮小莉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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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章程 正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高职院校扩招相关部署,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9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校代码:12877。

第四条办学层次和类型:高职,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学历证书: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六条办学地点: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邮政编码:324000。

第七条学校概况: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坐落于浙江省西部素有“东南阙里、南孔圣地”美誉的“国际花园城市”衢州市。学校占地面积387亩,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达42674万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711万元,馆藏图书59.5万册。学校设有22个高职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6700余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职扩招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审核考核测试方案,决定有关高职扩招的重大事宜。下设工作组,具体组织和实施考核测试、招生录取事务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经学校研究,拟定以下专业开展高职扩招第二阶段工作,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就业方向

计划数

学制

学费标准

元/学年

1

护理

(老年护理方向)

在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从事养老护理员、护士(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工作

50

3年

7500

2

护理

(母婴护理方向)

(只招女生)

在妇幼保健机构、母婴服务机构(月子中心)、社区(家庭母婴服务)等从事母婴护理员、护士(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工作

50

3年

7500

3

市场营销

销售代表、销售内勤、市场推广员、促销策划员、客户经理

40

3年

6000

小计

140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

第十条 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幼儿园在职教师,2019年各类高校招生考试中未被任何高校录取的考生,均可报考。非本省户籍在浙务工人员也可参加此次扩招报名。详细报考条件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93号)精神执行。2019年在各类招生考试中已被各类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报考;当前已在各类高校(包括成人高校)学习的在籍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请考生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及相关材料必须合法、真实、准确。

第十一条 报名程序与时间安排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10月8-31日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并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2个学校志愿和服从学校调剂志愿,每个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第十二条 信息确认

已完成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所填报的第一志愿为我校的考生于11月2日上午9:00:00-下午18:00到我校办理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复核确认、资格审查、缴费、摄像等手续。(11月2日18:00未到校信息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高中段教育毕业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交纳招生考试费:140元/人。

信息审核确认、交费后打印发放准考证。

第十三条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一)测试时间:2019年11月3日(周日)。

(二)地点: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三)测试内容:

序号

专业名称

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

(上午9:00—10:30)

1

护理

(老年护理方向)

内容包括语言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人文素养与基本常识等

2

护理

(母婴护理方向) (只招女生)

3

市场营销

第十四条 免试入学条件

考生被确认报名有效后,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在信息确认时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经我校审核确认,准予免试入学。

1.获劳动人事部门核发的职业技能证书(相关网站可以查询),并与所报考专业相适应。

2.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

3.在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信息在考试后一周内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11月20日前我校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报备录取名单。

第十六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请考生确认体检合格

。新生入学体检不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院校服从调剂志愿到我校的考生,不另行安排测试,考生必须提供其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招生考试的测试成绩,并由我校招生办公室与测试学校核实并转换成百分制,以我校第一志愿录取后剩余计划择优录取。

第七章 人才培养

第十八条 我校提供学校住宿和全日制集中教学,按照一般教学组织形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本阶段扩招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记载为准,开展教学时间将根据录取进展情况、生源类别状况和专业教学实际另行通知,原则上不迟于2020年春季。

第十九条 高职扩招第二阶段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第八章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条 高职扩招第二阶段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测试进行全程录像或录音。

第二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学校测试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二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纪检监督组办公电话0570-8068232。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校的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校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0-8068678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邮政编码:324000

E-mail地址:zs0570@126.com

学校网址: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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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cnjiao.net/qzzyjsxy/70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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