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1-11-02 编辑:高招帮小莉
赣南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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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正文

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赣南科技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赣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区)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加分、优惠和降分政策。

第十三条 学校在非体育类分类录取。

普通文理类录取规则: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所在省(市、区)统(联)考成绩。专业和文化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市、区)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生源地所在地有特殊规定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体育类专业录取:专业和文化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市、区)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生源地所在地有特殊规定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高考改革省(市、区)投档录取规则按考生所在地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各省(市、区)的投档排序规则确定录取顺序。

第十六条 除外语类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日语,其他语种考生录取到校后需转修英语或日语。

第十七条 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报考学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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