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1-11-02 编辑:高招帮小莉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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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录取规则 正文

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未实行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志愿不满时按当地省级招办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四条 根据学院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我院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全部为英语。参加全国统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需要重新修读英语,请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七条 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的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组)志愿须满足我校在该专业类(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投档录取。

第十九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专业课组织校考的省份:专业课有组织校考的省份,优先承认我院校考成绩,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2.专业课未组织校考的省份:专业课成绩采用各省联考(或统考)成绩。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合格,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3.专业课校考及统考、联考均未涉及的省份: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省控线者,录取时我院承认任何一所在该省组织术科测试合格的校考成绩,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根据陕西省《关于做好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20〕24号文件要求,省内招收的播音编导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认可陕西省播音编导类省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达到陕西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第二十一条 软件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合作办学专业学制3年,采用3+0培养模式(三年国内培养),30%专业核心课程由英方教师讲授。完成三年学业且全部合格的,可获得由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颁发的专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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