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京学院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1-11-02 编辑:高招帮小莉
西京学院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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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京学院录取规则 正文

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西京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西京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未实行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志愿不满时按当地省级招办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的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投档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各专业录取无相关成绩和加试要求,采用“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原则,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在志愿不能满足我校招生计划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可降分录取。

第十五条 新高考录取政策,改革省份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录取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专业(组)。

第十六条 艺术类(美术方向)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组织的2021年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艺术类(编导方向)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组织的2021年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对录取政策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考生所在省份招办的具体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投档比例均按不超过120%执行。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八条 我校对招收的各层次、各专业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我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九条 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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