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1-11-02 编辑:高招帮小莉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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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正文

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录取执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及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对外语无特殊要求。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可按教育部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录取。

3.录取规则:

(1)福建省内考生,2021年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考生成绩分数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

(2)省外考生按照各省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执行,学院各专业都无选考科目的要求。

4.当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确实不足时将申请降分录取,降分幅度根据各省(自治区)高招办的规定执行。

5.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应按录取通知考证、学籍档案等相关资料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报到之日起两周内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6.我院部分专业采取大类招生,新生入学后公布专业分流办法,学生在第一学期后按分流办法进行专业选择。

7.我院允许学生转专业,学生可以在第一学期后按照转专业办法进行申请,审批通过后,第二学期进入新专业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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