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商大学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1-11-02 编辑:高招帮小莉
湖南工商大学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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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商大学录取规则 正文

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湖南工商大学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湖南工商大学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校招生主管部门提供。

第十六条  考试中心建议,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对于实行工作文件要求,按投档成绩优先,择优录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不设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根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排序规则录取。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尽量调剂到同学科相近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学校会计学(卓越会计ACCA班)、金融学(卓越金融CFA班)专业只接收有志愿考生,不招收调剂考生。

第十九条  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计入投档、分档成绩。

第二十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网站上公布外,学校网站也将在录取结束后公布,网址为:http://www.hutb.edu.cn,招生咨询电话0731-88686693、88686667、88686694,投诉电话0731-88689012。

第二十一条  录取新生在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内未办理报到手续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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