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1-11-02 编辑:高招帮小莉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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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正文

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学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 普通高考考生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其他类型考生按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考试。

第十一条 学校所有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根据《加快全省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和湖北省教育厅要求,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技能高考学生。

我校设置的宜昌市乡村医生定向委培班院校专业组(临床医学专业)限宜昌籍考生填报,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需与所服务的县(市、区)卫健局签订定向委培协议,若未签订协议,我校将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学校后,学校根据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专业平行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部分专业考察单科成绩等条件)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安排考生的专业。因专业招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考生志愿的,若考生服从调剂,可安排至其它专业。

第十三条 艺术类录取,采用各省专业联考成绩与文化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凡填报我校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原则上录取后不退档。

第十五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以下专业明确身体条件要求:室内艺术设计专业、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前教育专业不招收色盲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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