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1-11-02 编辑:高招帮小莉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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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正文

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考生报考专业计划已满,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当遇到考生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高考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考试院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十九条 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数、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原则上同意省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条 体育类录取原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考生录取健康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费不予退还,并将其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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