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1-11-02 编辑:高招帮小莉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录取规则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录取规则内容如下,更多高招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或下载我们的高招帮APP和高招帮微信公众号(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费高招资源可以领取,有各种高招问题,也可直接加我们网站上的招生客服微信,全程免费答疑,助各位高招一臂之力,争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高等院校。)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录取规则 正文

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河南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统一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身体达到相关专业要求,学校按“专业清、志愿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如果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在服从专业调剂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分数调剂到其它专业;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处理。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依次考虑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单科成绩高分者。

符合加分条件的,按各省(市)招办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外语语言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进校后所有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分数线。艺术类本科考生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之和择优录取。体育类本科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专科执行河南省统一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双过线基础上,我省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公式统一为: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课成绩×0.167。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对生活不能自理,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1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要求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添加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客服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高招帮”,关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输入【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分数线、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高招群、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排名、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计划、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目录、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办电话、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王牌专业】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高考招生信息或资源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高招公众号 高招帮公众号

本文来源:http://www.cnjiao.net/luquguize/河南财政金融学院.html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