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1-11-02 编辑:高招帮小莉
南方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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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正文

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南方医科大学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南方医科大学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文科类或历史类、理科类或物理类)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投档比例的要求和生源情况,学校合理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南方医科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普通类(文科类或历史类、理科类或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则对比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科类考生依次对比语文、文科综合(历史类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文科数学、外语成绩,理科类考生依次对比数学、理科综合(物理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物理)、语文、外语成绩。

2.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3.当第一次投档未能录满时,依次接收后续批次投档考生,但只能录取到前一次投档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第二十二条  申请保送学习的考生必须参加本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考核测试,测试合格者,报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和国家教育部审核批准。

第二十三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招收,从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我校在该省(自治区)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预科培养一年后,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就读。

第二十四条  港澳台地区学生,西藏内地高中班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除临床医学八年制(本硕博连读)之外的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室通过的各种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招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七条  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在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八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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