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1-11-02 编辑:高招帮小莉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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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录取规则 正文

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  2021年学院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学院安排不超过我院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优质生源多的省(直辖市、自治区)。

第九条  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根据内蒙古有关规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U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综合四个科目的先后和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专业服从调剂者则调剂到生源所在省招生计划未录满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对于同分考生的录取规则,如与生源省份排序规则不符,按生源省份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实行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执行。考生填报学院专业志愿时,需满足学院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学院设计学类考生,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分数线。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录取规则中确定的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按照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未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按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省统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外语成绩高者。

第十三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学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学校在录取工作中,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期间的短信平台、电话号码将公布在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官方网站首页,请考生切勿盲目轻信其它信息。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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