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1-11-02 编辑:高招帮小莉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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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正文

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录取及安排专业以投档分为准,采用“专业志愿清”规则录取考生。

第十条 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文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类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进行排序,择优安排专业;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蒙古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蒙数学)、高职英语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美术类考生录取方式,只承认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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