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1-11-02 编辑:高招帮小莉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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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正文

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能全面考核,以文化课统考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遵循分数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第十七条 当批次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考生录取不足时,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不足时,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服从调剂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 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按教育部统一规定,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照顾政策,学院原则上均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学院专业设置,招生录取工作依照各省级考试院安排,一般安排在专科批次、高职高专批次进行。

第二十条 外省考生录取批次、规程,依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进行,入学报到、收费等一切待遇与甘肃考生相同。

第二十一条 对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线的考生,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录取过程中确需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考生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查询平台查询本人的录取情况。

第二十三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每年将通过学院官网、学院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公布招生专业、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

第二十四条 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由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打印《录取通知新生报到须知》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

第二十五条 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并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时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上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实行“阳光收费、亮证收费”,学费标准为 9000元/年,住宿费900元/年(不含卧具购置费)。

第二十七条 凡按国家任务招收的普通专科(高职)学生,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在证书或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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