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1-12-04 编辑:高招帮小莉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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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正文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顺应时代要求,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学制:三年

第八条学校部标代码:13790 河南省招生代码:6282

第九条办学地点:河南郑州中牟青年西路38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主管教学、招生、纪检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命题考务组、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和后勤保障安全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招生对象、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文科、理科、对口考生(随迁子女外的非豫户籍高中起点一年制中职生除外)。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3800人,招生专业如下:

序号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学费(元/年)

备注

1

农业工程学院

种子生产与经营

3600

2

农业工程学院

种子生产与经营(种子繁育与检验)

3600

3

农业工程学院

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

3600

4

农业工程学院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3600

5

农业工程学院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高级检测师)

3600

6

农业工程学院

现代农业技术

3600

7

园艺园林学院

园艺技术

3600

8

园艺园林学院

园艺技术(都市园艺)

3600

9

园艺园林学院

园艺技术(花卉)

3600

10

园艺园林学院

园林技术

3600

11

园艺园林学院

园林技术(园林植物造景)

3600

12

园艺园林学院

风景园林设计

3600

13

园艺园林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

3600

14

园艺园林学院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600

15

园艺园林学院

园林工程技术

3600

16

园艺园林学院

工程造价

3600

17

牧业工程学院

宠物临床诊疗技术

3600

18

牧业工程学院

畜牧兽医

3600

19

牧业工程学院

动物医学

3600

20

食品工程学院

食品加工技术

3600

21

食品工程学院

食品加工技术(烘焙方向)

3600

22

食品工程学院

食品营养与检测

3600

23

食品工程学院

烹调工艺与营养

3600

24

食品工程学院

食品质量与安全

3600

25

信息工程学院

电气自动化技术

3600

26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3600

27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站开发与应用)

3600

※▲7000元/年

28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企业开发与应用)

3600

※▲7000元/年

29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推广方向)

3600

※▲6200元/年

30

信息工程学院

动漫制作技术

3600

31

信息工程学院

动漫制作技术(移动UI设计)

3600

※▲7000元/年

32

信息工程学院

工业机器人技术

3600

33

经济贸易学院

电子商务

3300

34

经济贸易学院

市场营销

3300

35

经济贸易学院

行政管理

3300

36

经济贸易学院

连锁经营管理

3300

37

经济贸易学院

物流管理

3300

38

财会金融学院

会计

3300

39

财会金融学院

金融管理

3300

40

财会金融学院

财务管理

3300

41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600

42

机电工程学院

数控技术

3600

43

机电工程学院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600

44

机电工程学院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600

45

机电工程学院

汽车营销与服务

3300

46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3600

47

机电工程学院

新能源汽车技术

3600

48

旅游管理学院

空中乘务

3300

●▲5400元/年

49

旅游管理学院

旅游管理

3300

50

旅游管理学院

酒店管理

3300

51

旅游管理学院

商务英语

3300

注:1.凡“备注”栏内带“农”的专业,考生经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并报到,享受免第一年学费的优惠政策。

2.凡“备注”栏内带“▲”的专业为联合办学专业,需在学费的基础上另外收取培训认证服务费,培训认证服务费由合作单位收取。

3.2.凡“备注”栏内带“●”的专业均有身高限制。汽车营销与服务:女生不低于158cm,男生不低于168cm;空中乘务:女生160-175cm,男生170-185cm。

4.备注栏内加“★”的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包含普通班、店长班;酒店管理专业包含普通班、冠名班、店长班、海乘班,其中冠名班的学生三年学费由企业资助。

5.根据联合办学企业培养要求,备注栏内加“※”的四个专业合计录取人数上限280人。


第十四条考试科目及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我校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考试由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1、全部考生都要参加文化知识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一份试卷,总分300分(两个科目各占150分)。考试时间:3月31日9:00—10:30。

2、参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文科、理科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形式为一份卷子,主要考核考生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职业素养、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社会问题分析等综合能力,总分150分;参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对口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心理素质、特长等综合内容,总分150分。考试时间:3月31日 11:00—12:30。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文化知识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按要求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考生被我校录取后,转学、转专业按照高校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六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须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并由考生所在学校于3月4日17:30前,将相关申请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予学校。经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录取。

第十七条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

第十八条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五章 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及困难资助

第十九条 学费参看招生专业计划表;目前住宿费有400元/(年·生)和800元/(年·生)两个标准,若宿舍设施有变动,将执行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

第二十条 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校级学习标兵2000元/年;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三等奖学金500元/年。学生可申请2000-4000元/年的助学金。

第二十一条 勤工助学及困难资助:学校建立、健全和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减助贷补并举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校设立有勤工助学部,为学生提供校内外多种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经省招生办审核批准后,通过学校网站公布。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联系部门: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河南郑州中牟青年西路38号(邮编:451450)

联系电话:(0371)62199001、62199002、62199003、62319666(兼传真)

学校网站:http://www.hnca.edu.cn

E-mail:zb13790@163.com

单招咨询QQ群:781758628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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