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分类招生指南

发布时间:2021-12-04 编辑:高招帮小莉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分类招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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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分类招生指南 正文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分类招生指南

一、分类招生类型

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19年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的依据学考成绩录取招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退役士兵招生、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中职生自主招生、高中生自主招生共六种类型。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学校招生代码:学校全称: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院校代码:12046(中外合作招生专业单独代码72046)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1.依据学考成绩录取招生

2.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含退役士兵招生)

3. 自主招生(含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

注: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与加拿大北大西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单独代码(72046),单独划线。

以上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对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产品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首饰设计与工艺、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珠宝首饰技术与管理专业不招色盲者;因用人单位对身高有要求,报考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男生身高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低于1.56米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四)学生宿舍住宿费为1000-1500元/学年。

(五)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或转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高职3+证书专科中职生类、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类的学生,转学或转专业,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六)如我校各分类招生的计划未完成,则将其转为面向广东省的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普通高中考生报考条件

1.报考 “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普通高中考生:

①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19年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②文科类、理科类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1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美术类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至少有2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文科类考生的3门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美术类文科考生的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美术类理科考生的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③报名参加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其中,美术类考生须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术科对应科目的统一考试;

④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

2.报考 “自主招生(含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的普通高中考生:

①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19年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②文科类、理科类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须均获得D级及以上等级成绩。美术类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至少有2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文科类考生的3门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美术类文科考生的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美术类理科考生的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③美术类普通高中考生须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对应科目的术科统一考试,并取得成绩;

④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


(二)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考条件

1.报考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

①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19年考生号的应、往届中职(含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②报名参加2019年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语文、数学、英语科目考试,且获得招生专业所要求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③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

2.报考 “自主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

①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19年考生号的应、往届中职(含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②中职阶段就读的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并取得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E级及以上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国家旅游局及其授权单位的导游员资格证(仅限酒店管理专业)。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可免考相关专业要求的“技能证书”;

③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

对应专业和技能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面向中职生自主招生要求中职对口专业及技能证书对应表

注:考生必须先确定中职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再对应所取得技能证书或课程证书与招生专业所要求的相一致。技能证书上必须注明有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字样,同时发证机关必须为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必须注明有E级及以上等级。协会颁发的证书(如协会的单证员、跟单员)和上岗位证(如会计从业资格证等上岗证)不视为中级技能证书;计算机一级或英语一级不视为技能课程考试证书。

(三)退役士兵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19年考生号的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及以上毕业资格,能够正常参加学习的退役士兵;

2. 报名参加2019年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语文、数学、英语科目考试;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

四、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依据学考成绩录取招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含退役士兵招生)

1.依据本人成绩和意愿,考生须先凭高考考生号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为:http://www.ecogd.edu.cn/pgks)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考生可自行上网填报或到中学(报名点)集中填报。

2.考生可填报一个平行志愿组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3.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流程:①了解成绩及排位;②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章程;③知晓招生专业及对考生身体条件要求;④拟定志愿表草稿;⑤网上填报志愿及确认。

(二)自主招生(含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

报名采用全省统一网上报名方式。依据本人意愿,填报一所高职院校,填报志愿并确定后无法修改。已被“依据学考成绩招生”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报名。

普通高中毕业生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类型和本人报考条件填报最多2个专业志愿,中职毕业生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类型和本人报考条件填报最多1个专业志愿(如填报第二志愿直接视为无效)。

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1.考生在3月27-31日期间登录“广东省2019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sc.com.cn/gzks ),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进行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

2.考生可根据本人报考条件,在 “现代学徒制”(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学考+校测” (面向普通高中考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毕业生)、“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四种考核方式中进行报考;

3.报考材料上传

普通高中考生的学业水平成绩等资料由系统自动验证审核,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考生直接填报志愿即可。

中职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加盖中职学校公章的中职阶段就读及就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中职往届毕业生考生上传中职阶段毕业证书原件电子版),及获取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

中职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版材料包含:

①中职应届毕业生考生上传加盖中职学校公章的中职阶段就读及就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中职往届毕业生考生上传中职阶段毕业证书原件电子版;

②上传获取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含封面及内页);

③上传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原件电子版(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免考“技能证书”条件的考生提供);

各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本校应届毕业生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经所在学校审核盖章(无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并须签署推荐意见,扫描电子版。

相关材料参考模板可在我校招生网下载。

4.考生资格审核。普通高中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完成;中职考生、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免考“技能证书”考生及现代学徒制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我校在4月2日前依据招生章程相关要求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

5.报考资格审查查询。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查看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情况。

6.缴交笔试考试费。考生务必于规定报考时间前在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交考试费流程(缴费流程见招生网站说明),否则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缴费标准:文化素质(文化基础)考试缴费标准:120元/生。待获得职业技能考核资格后,再按我校要求缴交职业技能考核考试费。

7.打印准考证。4月10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查看所安排考场。

五、考核方式及录取规则

(一)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

本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分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进行录取。文科类及理科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序情况、美术类根据考生投档合成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美术类考生的分档分数合成方式及排序方式按照粤教考函77号执行,各类录取分档依据为考生排位。

(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含退役士兵招生)招生录取规则

本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三)面向普通高中生、中职生的自主招生(含现代学徒制)考核方式及招生录取规则

1.考核方式

①自主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考核方式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考核方式,文化素质考核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简称“学考”,满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学校自主命题测试(简称“校测”,满分值100分)的方式。

②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考核方式

普通高中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学校自行组织考核方式,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2:1。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00分。

③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考核方式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学校自行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2.文化素质基础考试

①我校面向中职生自主招生自行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统一在4月13日上午进行,考生来学校参加考试。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考试以考察学生的综合文化和专业综合理论为主,综合文化知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按专业分别命题、分别考核;中职考生文化基础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运用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按专业对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分别命题、分别考核。

②我校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面向高中毕业生自行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统一在4月13日上午进行,考生来学校参加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以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为主,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侧重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

③我校面向高中生自主招生的文化素质考试直接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

3.职业技能考核资格确定

①中职毕业生根据综合文化知识成绩和专业综合理论成绩之和,依据考生所填报的第一志愿按照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职业技能考核资格考生名单,各专业最低分数线的相同分数考生全部进入职业技能考核。

②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面向高中毕业生,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依据考生所填报的第一志愿按照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职业技能考核资格考生名单,若第一志愿名额未满则从第二志愿增补,各专业最低分数线的相同分数考生全部进入职业技能考核。

③面向高中生自主招生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学考”成绩总分),确定进入职业技能考核(“校测”)资格考生名单。入围职业技能考核的要求:“学考”成绩总分必须达到100分以上(含)。

4月17日前,我校确定进入职业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职业技能考核。

4.职业技能考核

4月20日,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职业技能考核。职业技能考核采取现场技能考核或面试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专业技能知识、职业素质、实操能力、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

5.录取办法

①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录取考生的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核满分值的40%;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的60%。

②我校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或中职毕业生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90分者、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③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职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主考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中职毕业生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职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时,专业综合理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综合理论成绩相同时,再按职业技能考核主考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6.考生成绩公示及录取备案

①考生文化素质基础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报本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拟录取公示前,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如有专业生源不足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商定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同意后,可调整计划到生源充足的专业。

②考生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同步。

③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但不得参加普通高考专科层次高校的招生录取。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被本科院校录取后,直接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四)面向中职生免试录取及免考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办法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获得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的面向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专业,个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免试申请表。学校根据考生的申报情况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评,根据认定或测评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免试,免试人数纳入我校面向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各专业计划数。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相对口自主招生专业;获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的面向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可免考“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但仍需参加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职业技能考核,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六、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内容

(一)我校2019年通过高职自主招生开展现代学徒制专业试点招生,实行招工招生同步的方式,根据招生专业需求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二)现代学徒制实行校企合作自主招生、实施交互联合培养。

1.学校与合作企业联合招生,共同制定招生招工方案,并共同完成招生的命题、考试和录取工作。

2.校企双方根据专业特点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采用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实行学徒工学交替的学习模式,培养适合企业需要和能实现个人发展的高质量技术技能型人才。

3.校企双方共同制订考核标准,采取“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学徒进行共同管理和评价。学徒在岗带薪学习,经校企双方共同考核合格后,获全日制文凭。

(三)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除应符合招收基本报考条件外,必须与培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并明确双方权责义务。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应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

2.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与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具备双重身份,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考生与合作企业双方须在录取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整个高职录取就读阶段。

3.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经我校录取后,不得转专业,工作岗位按学校与企业共同设置的岗位进行培养,工作待遇严格按照学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执行。

(四)招生对象、招生模式、联合培养企业说明

(五)学生身份、学习及住宿安排、教学计划和培养模式、工作岗位和相应的权利义务、签约等相关问题。

七、时间安排

(一)2019年3月1日前,招生宣传;

(二)2019年2月20日至2月22日,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可在所就读的学校(原高考报名点)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非高考报名点的可到户籍所在地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详情直接咨询所就读学校或当地招生考试机构;

(三)2019年3月12日-3月14日,依据学考成绩招生考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生填报志愿;

(四)2019年3月18日-3月26日,完成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

(五)2019年3月15日前,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已参加市县招办、中学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的考生不用再进行体检),生源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六)2019年3月27-3月31日,自主招生接受网上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使用本人高考报名号及密码通过登录“广东省2019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sc.com.cn/gzks)填报志愿及录入相关报名信息及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七)2019年4月2日前,考生资格审核。学校在报名系统中完成所有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考生完成网上缴费。未在4月4日前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八)2019年4月8日前,确定参加文化素质(文化基础)考试的考生名单;

(九)2019年4月10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查看所安排考场;

(十)2019年4月13日上午,学校组织文化素质(文化基础)考试,全省自主招生院校统一时间考试;

(十一)2019年4月17日前,公布进入职业技能考核考生名单;

(十二)2019年4月20日,组织职业技能考核;

(十三)2019年4月24日前,我校对拟录取考生进行体检结果核查;

(十四)2019年4月24日前,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 并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十五)2019年4月30日前,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十六)2019年9月,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具体时间安排以公布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的招生信息网。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认真做好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核、院校自主命题部分的试题命制、考试安全保密、成绩评定及上报、录取最低分数线划定和录取等各项工作,确保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二)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按照“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切实履行考试组织的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各工作环节。针对不同生源和考核方式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要加强招生考试安全保密管理,高度重视做好自命题工作,加强命题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落实按秘密级事项开展自命题试题命制的工作要求,实行封闭命题管理,严防试题泄密,确保考试安全实施。要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三)加大管理力度,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考试招生秩序。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加强招生考试管理的规定,切实健全招生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促使高职自主招生各环节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别是考核程序和录取规则,都必须建章立制,确保招生各工作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不得组织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有关培训,严禁以“先上车后买票”形式招收学生,严禁向考生作出与录取有关的承诺。切实加强对命题教师、考评人员的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培训与招考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前培训的教师人员不得参加自主招生命题、组考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肃查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作弊行为。

(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严格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招生录取办法、考生报考资格、免试资格考生名单、免考“技能证书”考生名单、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公示。同时,要利用各类媒体,加大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宣传力度,为考生传递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确保高职自主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九、体检要求

(一)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普通高级中学、中职学校考生必须在3月15日前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已参加市县招办、中学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的考生不用再进行体检),生源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社会青年、往届生可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领取体检卡后自行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二)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三)对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产品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首饰设计与工艺、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珠宝首饰技术与管理专业不招色盲者;因用人单位对身高有要求,报考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男生身高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低于1.56米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四)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校分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资助学生政策

(一)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素质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旅港番禺会所奖学金、旅港番禺会所助学金、英语四六级奖学金、亚洲博闻奖学金等,同时设“十佳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毕业生等多种奖项,以鼓励学生发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三)学校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理想技术人才”助学金、旅港番禺会所助学金、亚洲博闻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项目,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问题。对个别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将考虑给予适当的补助。

十二 、其他事宜

(一)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相关文件包括《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5〕603号)。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三)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十三、信息发布

所有关于春季分类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十四、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20-34874086;84731206

通信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1342号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1号楼2楼1219室) 邮政编码:511483

招生网址:http://zs.gzpyp.edu.cn

关注微信:"番职招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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