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1-12-17 编辑:高招帮小莉
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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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正文

招生代码:14723
一起来了解下↓↓

 
  一、学院概况


  二、考生申报
  (一)申报条件已参加广西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0〕61号)中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二)申报时间
  2021年3月8日9:00 - 4月9日18:00止。
  (三)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申报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栏目中的“广西2021年高职对口中职考生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s://www.gxzslm.cn)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gxzslm.cn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直接登录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https://www.gxlvtc.com/),从学院网站进入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五)缴费
  根据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高职对口招生考生报考费100元/人,报考费用于联合测试申报、测试等工作,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代收。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18:00。   考生按规定填报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后,才能完成申报手续;对申报成功的考生,不再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六)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21年4月21日上午9:00—4月24日14:00,再次进入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联合测试
  所有报考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成员院校高职对口招生的考生(包括“2+3”“3+2”直升考生)必须参加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
  (一)测试时间   
  联合测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下午15:00—16:30。
  (二)测试方式
  高职对口招生测试采用现场笔试方式进行,测试题为标准化试题。
  (三)测试内容
  高职对口招生测试内容:测试的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基本文化素质,包含语文、数学、英语课程的相关知识;二是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学习能力、职业潜能等内容。测试均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
  (四)测试地点
  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考生在同一个区域(各市、县)参加测试为原则(以本校参加测试为主),考点设置在县级以上各生源中职学校(含社会考生),考场安排以联盟院校负责制具体落实,工作安排另附。
  (五)巡考   
  1. 由联盟各院校向考点派驻巡考员;   
  2. 主动邀请各地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对测试进行巡考;   
  3. 各考点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广西招生考试院安排的巡考工作。   
  (六)入场要求   
  考生自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必要的考试文具,在考试前30分钟可以进入考场,将证件放在桌面,由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测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 考场   
  (1)各考点开考前,对考场进行通风换气,打扫卫生,保持环境清洁,并贴好封条。   
  (2)各考点根据需要设置备用隔离考场。   
  2. 工作人员   
  (1)考点单位对参与考务的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报告制度。   
  (2)考试当天各项指标正常且考前14天内未到过或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方可从事考务工作。   
  3. 考生   
  (1)考试举行前,考生要坚持体温检测。在考前14天,考生按学校要求,每日认真测量体温并记录。社会考生严格按社区要求做好体温检测。   
  (2)加强自我防护。在备考和测试过程中,做到戴口罩(除了核验身份过程)、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免交叉感染。   
  (3)遵守考点纪律。考点设置侯考区、考试区,考生在进入考点后要严格遵守考点规定,按时在指定区域内侯考,有序进入考场。   
  (4)按时参加测试。考生应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测试,考前不聚集交流,考后尽快离开考区。
  (5)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4. 应急处置
备考和测试期间,考生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鼻塞、流涕等症状,应立刻向学校或社区报告,并按有关规定要求就诊。
  四、测试成绩
  (一)计分办法   
  高职对口招生联合测试总成绩由基本文化素质成绩(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及附加分组成。   
  (二)附加分
    
  (三)成绩查询   
  2021年4月30日后,联盟将联合测试总成绩在联合测试网站进行发布,考生可自行登录网站进行查询。   
  (四)成绩使用   
  联盟院校共同认可联合测试成绩,并以该成绩为基础,结合本校其它要求制订录取原则。各联盟院校在同期内不再单独组织相同类型的考试。   
  (五)成绩备案   
  联盟各院校于2021年5月6日-7日分别向广西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备案参加联合测试且有考试成绩的考生信息。  
  五、填报志愿
  所有报考高职对口招生的考生本人需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才能获得招生院校的录取机会。
  考生于2021年5月7日10:00 至10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类别的志愿。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 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进入。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本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志愿模式为顺序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2021年5月19日10:00至20日10:00登陆“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征集志愿模式仍为顺序志愿。
  六、录取与结果查询
  (一)录取时间   
  1.第一次投档录取时间:2021年5月15日至18日。   
  2.征集志愿录取时间:5月21日至22日。   
  3.录取时间如有变动,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   
  (二)录取原则   
  1.申报我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3+2”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 附加分 — 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分 — 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即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则按附加分高低顺序,附加分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3.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院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4. 我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5.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6. 我院统一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择优录取,即先检录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再检录低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我院于2021年5月24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名单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院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收。
  七、重要提示
  1.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已被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2.遵纪守法,严惩违规。对在联合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它   
  1.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相关申报、考试、志愿填报、录取工作时间如有变动,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最新消息。
  2.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3.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4.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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