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1-12-04 编辑:高招帮小莉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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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正文

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以下是本网为大家整理的2020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切实贯彻“阳光高考”精神,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以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前提,结合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第三条 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艺术类高等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简介: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北京市唯一一所公办艺术类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由梅兰芳先生等京剧前辈创建于1952年。2002年12月,正式举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2006年北京市艺术研究所与学院合并,充实了教学、科研力量。学院多次被评选为“首都文明单位”、“北京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12月,学院被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评为“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1月被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确定为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60多年来,学校从单一的戏曲专业发展到京剧、地方戏曲、曲艺、音乐、舞蹈、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戏剧影视表演等多个专业。现有教职工360人,其中专任教师220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56人。有北京市名师7人,北京市优秀教师2人,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9人,北京市专业带头人3人。同时,学院长期聘请著名表演艺术家、学者和优秀演员为特聘教授任教。

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满足社会文化需求为导向,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以艺术实践为途径,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自2013年以来,学院实施了彰显办学特色的“六个一工程”,开办全国首家“少儿戏剧场”,从教育教学、教学实践、艺术创作、理论研究等多方面提升了学院的办学质量,并明确了具有时代特征和鲜明艺术职业教育特色的办学方向,在教学、创作、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服务社会等各个方面不断取得佳绩。先后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北京市级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全国校园戏剧节优秀剧目奖、全国学生技能大赛一等奖等近300个奖项和荣誉称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制及学费。

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考方向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元/学年)

京剧系

650204

戏曲表演

京剧表演

5

三年

免学费

京剧音乐

2

三年

免学费

曲艺系

650205

曲艺表演

评书

2

三年

12000

鼓曲

1

三年

12000

音乐系

650219

音乐表演

器乐演奏

7

三年

12000

声乐演唱

7

三年

12000

舞蹈系

650207

舞蹈表演

中国舞

6

三年

12000

戏剧影视表演系

650202

戏剧影视表演

6

三年

12000

舞美系

650204

戏曲表演

戏曲舞美技术

6

三年

免学费

650218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戏剧影视灯光与音响、戏剧影视人物造型

8

三年

12000

备注:学院保留根据生源情况、考试情况对上述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

第六条 招考方向说明:

1、戏曲表演:

戏曲舞美技术招考方向:包括容妆、服装、盔箱、道具、装置(学院计划与北京京剧院联合招收10名京籍学生,高职毕业后择优进入北京京剧院工作)。

2、音乐表演:

器乐演奏:长笛、小号、长号、圆号、巴松、萨克斯、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钢琴、二胡、琵琶、中阮、古筝、扬琴、唢呐、竹笛、笙、民族打击乐。

声乐演唱:美声、民族、通俗。

3、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报考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需取得北京市“美术统考”专业合格,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戏剧影视灯光与音响)招考方向只招男生。

第三章 招生对象

第七条 报名条件

1、取得2020年北京市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3、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北京市高招政策审核通过的非京籍考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的要求。

第四章 招生考试办法

第八条 为保障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院2020年高职自主招生取消文化考试,所有考生均需参加专业考试,其中:

1、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不设校考,考生专业成绩直接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合格成绩,考生仅需网上报名,确认报考。

2、其他专业取消现场考试,采用考生提交视频材料方式进行专业考核。

第九条考试费用

160元(网上报名时交纳),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免收考试费。

第五章 网上报名办法

第十条 网上报名

1、学院2020年高职自主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交费。

2、报名方法:关于报名软件的安装、详细流程、注意事项和要求,请查看学院官网www.bjxx.com.cn--招生就业--“高职招生”中发布的《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3、网上报名时考生只允许兼报两个专业,兼报专业的考生按照实际报考专业的个数缴纳考试费。

4、报名网址:www.bjxx.com.cn

5、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4月24日—28日

6、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时间:2020年4月24日—28日

第十一条 考生报名填报各类信息时应在系统中仔细核对,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再保存提交。考生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提供信息有误、照片有误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向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上报成绩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五章 网上考试办法

第十二条 网上考试办法

1、学院2020年高职自主招生不组织现场“校考”。

2、考生通过手机“艺术升”APP完成在线确认后,在规定时间通过APP上传视频材料,完成考试。

3、考试时间:2020年4月24日—30日

第十三条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里提交视频材料完成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第十四条 考生必须保证所有展示内容真实有效,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第六章 报考材料提交办法

第十五条 报考材料提交

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然后按下述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称为:准考证号+姓名+专业名称),统一发送至邮箱2661752011@qq.com,同时将纸质材料邮寄学校。

1、提交材料时间:2020年4月28日前将PDF电子材料发至邮箱

2020年5月3日前将纸制材料寄到学校

2、提交材料内容:

(1)《报名登记表》: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家长签字后方能生效;《报名登记表》经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后一律不予更改。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退役士兵可用士兵证。

(3)户口本本人页及户口本第一页(公章页)。

(4)学籍证明:①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复印件需加盖学校红色公章后再扫描。②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北京市高中学生学籍卡片》正反面(带照片、有操行评语)或《北京市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和《北京市高中学生评语表》,复印件需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红色公章后再扫描。③中职毕业生(含中专、职高、技校学生)提供在校期间各学年的各科考试成绩单及操行评定,复印件需加盖毕业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红色公章后再扫描。④退役士兵提供“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核准通知书”或区县民政局开据的“退役证明”复印件。

(5)报考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提供《北京市2020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通知单》。

3、报考戏曲表演(戏曲舞美技术)专业的考生请在网络考试结束后,将2小时内完成的最终作品连同上述材料一并邮寄到学校,作品允许折叠,画纸上除考生号外,不得标注其他任何个人信息或记号。

4、兼报专业的考生请按照实际报考专业的个数提供上述材料。

第十六条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材料且无书面情况说明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第十七条考生所交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监察委员会全程监督,学院还设有信访工作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处理自主招生中涉及的争议申诉等问题,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1、学院所有专业考试按百分制进行打分,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

2、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录取时除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戏剧影视灯光与音响)招考方向只招男生外,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征集志愿:如学院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将公布未完成计划信息和征集志愿招生流程,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征集志愿的报名、考核等相关手续。征集志愿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届时详见学院网站通知。

第二十条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考生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后,不得再参加当年的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第八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

第二十二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我校书面同意而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详见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将对所有考生(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除外)进行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考试视频(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对涉嫌犯罪的,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如发现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二十五条 学生按规定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经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戏曲表演专业免学费,其他各专业学费12000元/学年;住宿费750元/学年。

第二十七条 学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对德、智、体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按照学院奖助学金制度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可先通过“绿色通道”解决入学,入学后可以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申请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67561657、67539006,招生监察电话:010-6757918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里8号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邮编:100068

学院网址:www.bjxx.com.cn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政策调整,学院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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